加大整治力度 營造清朗空間
靜寧縣公安局網安大隊在工作中發(fā)現,轄區(qū)有網民在短視頻平臺長期發(fā)布虛假內容作品,混淆公眾視聽,民警隨即對其依法做出行政處罰。臨洮縣公安局網安大隊聯合網信部門,對在直播中傳播淫穢信息的8名網民進行約談后,依法做出行政處罰。臨夏市公安局網安大隊聯合網信部門,對轄區(qū)利用短視頻和網絡直播進行謾罵、惡搞的12名主播進行教育,并對1人依法做出行政處罰。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網絡空間就是法治空間。
甘肅公安網安部門將持續(xù)加大網絡低俗內容整治力度,請廣大網民在網絡社交媒體發(fā)布信息時應依法依規(guī),嚴格遵守法律法規(guī),自覺遵守公序良俗,自覺抵制有損網絡文明、有悖網絡道德、有害網絡和諧的行為,切莫僥幸以身試法,切勿因蠅頭小利觸碰法律底線,任何擾亂網絡秩序、破壞網絡生態(tài)的違法違規(guī)行為,都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根據《網絡信息內容生態(tài)治理規(guī)定》,網絡信息內容生產者不得制作、復制、發(fā)布含有歪曲、丑化、褻瀆、否定英雄烈士事跡和精神,以侮辱、誹謗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的;散布謠言,擾亂經濟秩序和社會秩序的;散布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名譽、隱私和其他合法權益的相關內容。網絡信息內容生產者應當采取措施,防范和抵制制作、復制、發(fā)布含有使用夸張標題,內容與標題嚴重不符的;炒作緋聞、丑聞、劣跡等的;不當評述自然災害、重大事故等災難的;帶有性暗示、性挑逗等易使人產生性聯想的;展現血腥、驚悚、殘忍等致人身心不適的;煽動人群歧視、地域歧視等的;宣揚低俗、庸俗、媚俗內容的;可能引發(fā)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為和違反社會公德行為、誘導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等對網絡生態(tài)造成不良影響的相關內容。
甘肅公安將持續(xù)深入推進網絡低俗內容治理專項行動,加大網上巡查力度,強化對屬地網站和各類新媒體平臺的監(jiān)督管理,堅決依法打擊處理挑戰(zhàn)法律底線、違反公序良俗的網絡行為,確保網上正能量更充沛,主旋律更高昂,為廣大網民營造風清氣正的網絡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