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上午,天水市公安局召開新聞發(fā)布會。天水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李世和通報2021年以來全市公安機關打擊和防范經濟犯罪工作情況,發(fā)布全市公安機關經偵部門近年來成功偵破的具有代表性的十起典型案例;經偵支隊支隊長王艷、政委胡強回答了記者現場提問。
發(fā)布會介紹,2021年以來,全市公安機關經偵部門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天水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廳黨委關于打擊和防范經濟犯罪的決策部署,圍繞廳黨委“1351”總體思路、“十大”工作體系和“清險護航”專項行動,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fā)展思想,主動出擊、忠誠履職,組織開展“獵狐”“啄木鳥”“隴劍”等系列專項行動,護航“六穩(wěn)”“六保”,服務民營經濟健康發(fā)展,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持續(xù)加大對經濟犯罪特別是涉眾型經濟犯罪和民生領域經濟犯罪的打擊整治力度,有力維護了全市市場經濟秩序和社會大局穩(wěn)定,為全市經濟社會健康發(fā)展作出了應有貢獻。
一是聚焦主責主業(yè),嚴厲打擊各類經濟犯罪。全市公安機關經偵部門主動進攻,奮力擔當,各項打擊破案成效顯著上升,共受理各類經濟案件335起,立案264起,移送起訴284人,挽回經濟損失1.4億元。
二是聚焦民生熱點,全力維護群眾合法權益。深入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共破獲非法集資、傳銷類案件16起,挽回經濟損失1005.76萬元;立案打擊侵權假冒案件12起,破案7起,抓獲犯罪嫌疑人22名,搗毀窩點7處,依法保護“隴貨”“甘味”產權品牌。
三是聚焦突出犯罪,多措并舉強化防范宣傳。針對多發(fā)新型犯罪,制作了《騙局》《迷途》等短視頻、微電影,在人員密集場所及重點區(qū)域進行滾動播放,特別是在“5·15”打擊和防范經濟犯罪宣傳活動中采取了線上、線下等多種宣傳方式,揭露了非法集資、合同詐騙、傳銷、虛擬貨幣等經濟犯罪伎倆,提升了人民群眾的防范意識。
四是聚焦隊伍建設,全力鍛造天水經偵鐵軍。全市公安機關經偵部門榮立集體二等功、集體三等功各1次,21名個人立功受獎。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強力推進信息化建設,建成了全省首家涉煙犯罪情報研創(chuàng)中心,創(chuàng)新一體作戰(zhàn)模式,在打擊涉煙、涉企、涉金融領域犯罪中戰(zhàn)果輝煌。
甘肅廣電總臺、甘肅法制報、甘肅經濟日報、蘭州晨報、蘭州晚報駐天水記者站和天水日報社、天水廣播電視臺、天水在線網等10家新聞媒體記者,天水市政府金融辦、市稅務局、天水銀保監(jiān)分局、人行天水市中心支行等天水市打擊和防范經濟犯罪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有關負責同志,天水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全體民警和秦州分局、麥積分局分管局領導、經偵大隊負責人參加新聞發(fā)布會。
天水市公安機關
打擊經濟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一、“1·10”特大制售假煙案
2021年12月,天水市公安局與市煙草專賣局通力合作,先后轉戰(zhàn)廣東、內蒙古及蘭州、隴南等地,成功破獲“1·10”特大制售假煙案,抓獲犯罪嫌疑人11名,搗毀制假售假窩點8處,現場查獲各類假冒卷煙18.9萬支,快遞面單打印機4臺,快遞寄件面單2.1萬張。經查,該犯罪團伙以互聯網為媒介,通過物流和快遞大肆制售假煙,涉案人員400余人,涉及全國21個省市,涉案金額2.3億元。該案的成功偵破,有效維護了煙草市場的正常流通秩序,切實保障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該案被省公安廳評為2021年全省十大精品案例。
二、“10·23”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案
2020年10月,天水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根據稅務機關移送的線索,立案偵辦了“10·23”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案。辦案民警多次赴河南、寧夏、四川、陜西等地調查取證,一舉打掉了為謀取非法利益,以偽造交易假象為幌子,使用“變票”的方式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的犯罪團伙,抓獲犯罪嫌疑人4名,涉案金額1.15億元。主要犯罪嫌疑人劉某某一審被判處11年有期徒刑,挽回國家稅款1200余萬元。
三、陳麻某某涉嫌非法經營案
2021年6月,天水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根據省公安廳下發(fā)地下錢莊線索,對資金流向深度研判,勾勒出一個以陳麻某某、馬某等人為首的非法買賣外匯犯罪團伙,專案組前往廣東、浙江、寧夏等地縝密偵查,在當地警方的大力協助下,成功破獲犯罪嫌疑人18名,搗毀團伙窩點3處,凍結涉案資金8000余萬元。該案也是我市偵辦的首起涉地下錢莊案件,案件的破獲有力維護了天水市金融市場秩序。
四、“1·25”非法經營煙草制品案
2022年1月,武山縣公安局在工作中獲得線索,對“1·25”非法經營煙草制品案立案偵查。為了維護良好的市場經濟環(huán)境,把握破案的黃金時間,辦案民警先后輾轉陜西、山西、重慶等地,抓獲犯罪嫌疑人5名,并查獲涉案卷煙865條,涉案金額達250余萬元。經查,該團伙自2018年以來,通過微信發(fā)布銷售卷煙信息發(fā)展客戶,用微信、銀行卡轉賬等方式收取貨款,以物流快遞貨物的形式,向甘肅、重慶、陜西、山西等地銷售偽劣雪茄卷煙,目前該案已移送審查起訴。
五、鮑某某等人涉嫌集資詐騙案
2022年4月,天水市公安局麥積分局通過嚴密組織,細致排查,成功破獲一起涉嫌集資詐騙案,搗毀窩點2處,抓獲嫌疑人3名。經查,某基金公司謊稱已通過中國某交易所授權,以免費提供旅游和無償發(fā)放米、面為誘餌,針對老年人群體進行虛假宣傳,通過與客戶簽訂“認購函”,承諾給客戶高額返息方式非法集資詐騙。辦案民警現場扣押米、面等若干物品,抓獲犯罪嫌疑人2名,核實出被騙人員100余人,其中60-85歲老人占85%,被騙資金達126萬余元。該案的成功告破,嚴厲打擊了侵犯老年人合法權益的犯罪行為,及時保護了老年人群體的經濟利益。
六、華某某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
秦安縣公安局在工作中發(fā)現,本轄區(qū)有人以“穩(wěn)投資、高利率、無風險”大肆宣傳,吸引大量群眾購買理財產品,秦安縣公安局成立專案組,立案偵查。經查,自2019年以來,犯罪嫌疑人華某某、王某某等人,先后招收高某某等103名業(yè)務員,以高額返息為誘餌,非法吸收客戶資金1.06億余元,涉案人員達350余人,專案組赴蘭州、江蘇、揚州等地成功抓獲犯罪嫌疑人15人,查封房產2處,扣押涉案車輛2臺;凍結涉案銀行賬號7個,凍結資金22萬余元,扣押涉案資金33萬余元。該案的成功偵破,有效打擊了非法集資的蔓延勢頭,起到了有力的震懾作用。
七、高某某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案
2021年11月,張家川縣公安局先后轉戰(zhàn)河南、安徽、山東、蘭州、隴南等地,成功破獲特大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案,抓獲犯罪嫌疑人2名。經查,自2016年以來,犯罪嫌疑人高某某伙同李某等人,為獲取4.5%的開票費,在張家川縣開設兩家皮包公司,該皮包公司與下游6家公司在無實際貨物購銷的情況下,簽訂虛假的購銷合同、入庫單、出庫單等虛構交易,使用虛開的農副產品收購發(fā)票,以虛假資金回流的方式,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449份,價稅合計5700余萬元。該案的成功偵破,有效挽回了國家稅款損失,維護了轄區(qū)的稅收環(huán)境,為營造平安穩(wěn)定的社會環(huán)境奠定了堅實基礎。?
八、何某某等人系列合同詐騙案
2021年12月,甘谷縣住房建設事務服務中心報警稱:何某某利用職務之便,擅自偽造房屋房主信息和相關資料,通過房產中介發(fā)布房源信息,違法出售保障性住房,要求查處。經查:甘谷縣某小區(qū)物業(yè)服務企業(yè)“甘谷某某物業(yè)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何某某通過偽造虛假資料,利用空白購房合同違法出售10套房產,涉案金額共計194萬余元。通過甘谷縣公安局大量偵查,抓獲犯罪嫌疑人5名,追回被騙資金70萬元。該案的成功偵破不僅維護了群眾的財產安全,還有效震懾了違法犯罪。
九、黑龍江某某山天水分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
2020年9月,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根據工作線索,發(fā)現黑龍江某某山天水分公司存在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犯罪嫌疑,即對其展開調查。經查,犯罪嫌疑人蘭某某、王某、崔某等人在東北、蘭州和天水等地注冊開辦多個公司,以高息為誘餌,招攬不特定人群,主要是老年群體,向其公司存錢達1400余萬元,將集資款揮霍或拆借用于其它,致使集資參與人遭受重大損失。經偵大隊民警主動出擊,詢問集資參與人345人,多次赴東北、蘭州等地開展調查,抓獲嫌疑人蘭某某、王某、崔某等人。目前,案件已進入審判階段。
十、甘肅某畜牧公司集資詐騙案
2020年12月,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陸續(xù)接到多名群眾報警,稱其被甘肅某畜牧公司騙去大量錢物。經偵大隊經過初查發(fā)現,李某軍雇傭他人注冊公司,使用虛假身份,通過打電話、發(fā)廣告等方式召集大量高齡群眾,以高息為誘餌,以開發(fā)畜牧養(yǎng)殖為幌子,騙取50多名群眾錢財達40余萬元后攜款潛逃。經偵大隊對此案立案后,經分析研判,將主要犯罪嫌疑人李某軍、朱某某、周永某等人抓獲。目前上述四人均已被判處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