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力糾紛是矛盾糾紛中的“老大難”,往往數量較多、矛盾激烈。一邊是熱力公司訴苦“用了暖氣不付錢”,一邊是業(yè)主抱怨“溫度不達標,憑啥付錢”。
6月4日,白銀市景泰縣人民法院聯合景泰縣綜治中心、景泰縣住建局成功調解景泰縣某供熱公司與劉某等33戶業(yè)主的供用熱力合同糾紛案件。
案件詳情
2017年,景泰縣某供熱公司與景泰縣某小區(qū)的業(yè)主簽訂供熱采暖合同后正常供熱。自2022年起,劉某等33戶住戶因不滿意供熱效果拒絕交納熱力費,2025年5月,熱力公司將該小區(qū)劉某等33戶住戶訴至法院要求支付所拖欠的熱力費及滯納金。
調解進行時
訴訟服務中心負責人了解案情后,考慮到該系列糾紛涉案人數眾多,為減輕當事人的訴累,快速高效化解糾紛,訴訟服務中心負責人在征得當事人同意先行調解后,第一時間委托至綜治中心進行調解,并安排縣法院駐綜治中心訴調對接工作站法官指導調解。
6月4日,“個人調解室”的專職調解員聯合縣法院駐綜治中心訴調對接工作站法官及縣住建局工作人員組織雙方進行了調解,調解過程中,劉某提交了與供熱公司工作人員微信報修記錄、錄音、測溫照片等,主張其室內供熱達不到18攝氏度。供熱公司認可錄音、微信報修記錄的真實性,不認可測溫照片的真實性,且認為溫度未達標原因系管道老化,舊樓未做外墻保溫等多方原因所致。
針對雙方的爭議焦點,訴調對接工作站的法官就糾紛的不同類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guī)定分別做了解讀,并以不同類型的生效判決書為例,客觀詳實地予以講解。調解人員從雙方的責任講到彼此的義務,從用戶大冬天屋子溫度低的難捱講到供熱公司發(fā)展經營的不易,一句句家常話,如和風細雨寓法于理,寓理于情,寓情于境,因勢利導。經過充分的釋法明理,供熱公司和業(yè)主提出的問題逐一得以解決,雙方理清了法律關系,之前的積怨隨之化解,最終,供熱公司與33戶業(yè)主全部達成和解協議,更有幾戶主動履行后原告撤訴。
“困擾我家多年的暖氣問題終于有人管了,我心里的怨氣也沒有了,當前案件的處理結果我非常滿意,真心感謝法官……”一些業(yè)主高興地說。供熱公司也表示,今年供熱期開始之后將及時排查問題并及時處理,努力讓業(yè)主住上溫暖舒適的屋子。至此,雙方終于握手言和,案件得到妥善解決。
案件的調解不僅要解開“事結”,更重要的是解開“心結”。景泰縣人民法院始終秉承“保障民生、高效司法”的服務理念,堅持做到為民服務只有進行時,沒有終止符,以務實高效的工作作風、敢于負責的工作態(tài)度,千方百計為群眾解決實際問題,不斷提升人民群眾司法獲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