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掖市“四級七天”調解法繪制基層治理新“楓”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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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掖市“四級七天”調解法繪制基層治理新“楓”景


來源:張掖日報 責任編輯:張曦云
發(fā)布時間:2025-03-07

張掖市堅持和發(fā)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始終把矛盾糾紛調處化解作為深化主動創(chuàng)穩(wěn)的關鍵舉措,探索推行“四級七天”調解法,全力壓實調解責任、優(yōu)化調解流程、提升調解質效,推動矛盾糾紛分級調處、限時辦結、高效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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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級

立足“早”,網格員首調促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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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動全市1819名專職網格員常態(tài)化、全覆蓋排查矛盾糾紛,通過“隴情E通”手持終端受理、登記,在1個工作日內進行首次調解;調解不成功的上報村調委會。


第二級

著眼“熟”,村(社區(qū))調委會勸調促早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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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全市921個村(社區(qū))調委會為主,利用人熟地熟優(yōu)勢,在2個工作日內進行耐心勸解,切斷糾紛源頭;調解不成功的上報鄉(xiāng)鎮(zhèn)綜治中心。


第三級

聚焦“聯(lián)”,鄉(xiāng)鎮(zhèn)(街道)綜治中心聯(lián)調促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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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67個鄉(xiāng)鎮(zhèn)(街道)綜治中心牽頭,對疑難復雜矛盾糾紛,啟動“中心吹哨、部門報到”工作機制,協(xié)調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等治理資源,在2個工作日內進行集中調解;調解不成功的報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委、政府。


第四級

緊扣“統(tǒng)”,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委政府統(tǒng)調促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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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委政府全面落實矛盾糾紛排查化解主體責任,發(fā)揮統(tǒng)籌調度作用,組建工作專班,綜合研判、分類施策,在2個工作日內進行集中調處化解。


經過以上四個層級,98%的矛盾糾紛在7個工作日內就可得到有效化解,“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zhèn)、矛盾不上交”從理想走進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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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高臺縣“四級七天”矛盾糾紛調解工作法入選全國新時代“楓橋經驗”先進典型


據了解,張掖市矛盾糾紛化解率連續(xù)多年保持在98%以上,刑事案件發(fā)案數、治安案件受理數連續(xù)3年實現“雙下降”,平安甘肅暨主動創(chuàng)穩(wěn)成效考核連續(xù)6年“優(yōu)秀”;“四級七天”調解法先后入選全國鄉(xiāng)村治理典型案例、全國新時代“楓橋經驗”創(chuàng)新工作法先進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