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白銀市景泰縣人民法院強化“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全面推進訴前財產保全工作,將“訴前保全”的剛性與“訴前調解”的柔性相結合,以法院強制手段督促當事人積極應訴、主動調處,有效實現(xiàn)“以保促調”“以保促執(zhí)”,及時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在減輕群眾訴累的同時,切實提高了審判執(zhí)行效率,實現(xiàn)矛盾糾紛化解的“好”“快”“和”。2024年,景泰縣人民法院訴前保全案件共計345件,與去年同期相比,增長了105件,同比增長43.75%。
對于起訴到法院的案件,向當事人發(fā)放《財產保全告知書》,并專門制作訴前保全申請書等文書樣式,從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保全范圍、存在的風險等方面做了釋明,“告訴、提醒、督促”當事人及時、正當?shù)匦惺乖V訟權利。同時,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設成果,告知當事人可以通過人民法院網上保全系統(tǒng)申請財產保全,有效降低時間成本的同時提高訴前財產保全效率。
凡是符合訴前保全條件、材料提交完備的當事人,可直接在立案窗口提交保全申請,實現(xiàn)“一站式”保全,同時將案件引入訴前調解環(huán)節(jié);對于申請訴前調解的案件,引導當事人申請訴前保全,通過訴前保全將強制執(zhí)行威懾力前移到訴前環(huán)節(jié),加速釋放訴前保全效能。在保全成功后第一時間通知雙方當事人,由調解員迅速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力爭在訴前階段促成雙方和解,節(jié)省當事人訴訟成本,有效化解糾紛。
對于訴前調解成功的案件,由法官及時審查、及時進行司法確認,在裁判文書中提醒義務人在履行期限內主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向其釋明未主動履行將要面臨的經濟風險、信用風險和司法風險,力促當事人自動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