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河北省遷安市公安局發(fā)布警情通報稱,4月11日至4月17日,李某某(女,56歲,退休,遷安市永順街道人)在無辦學資格的情況下,非法在家開設輔導班,造成參加補習的多名學生及家長核酸檢測結果為陽性。在流調排查工作中,李某某故意隱瞞開辦補習班情況,導致疫情隱匿傳播,造成嚴重社會影響。4月22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條之規(guī)定,李某某被遷安市公安局以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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