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下午16時24分,隨著審判長手中的法槌落下,山丹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的被告人王某等55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一案庭審宣告結束。該案于5月11日上午9時開庭,用時13天。
庭審中,合議庭嚴格依法按照程序組織庭審,科學把控庭審進度和節(jié)奏,充分發(fā)揮庭前會議作用,通過證據(jù)清單展示、爭議焦點歸納梳理,掃清程序性障礙,保證庭審順暢。針對公訴機關起訴書指控的26起犯罪事實、9項罪名及涉案財產處置意見,組織控辯雙方進行充分高效的舉證、質證,針對被告人認罪認罰且無爭議的案件事實,優(yōu)化舉證、質證方式,提升法庭辯論效率。全面聽取公訴人、被告人及辯護人關于案件事實、法律適用、定罪量刑、涉案財產處置等方面的意見,切實提升庭審質效。聽取了王某等55名被告人及辯護人的辯論辯護和最后陳述,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及訴訟參與人的訴訟權利。
該案將擇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