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城關:段某某等30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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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城關:段某某等30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開庭審理


責任編輯:孔令聞
發(fā)布時間:2020-12-03

        12月2日,蘭州市城關區(qū)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段某某等30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在蘭州市城關區(qū)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該案系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期間我省辦理的一起典型涉金融領域高利轉貸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部分區(qū)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掃黑除惡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代表,中國人民銀行人員代表旁聽庭審。
        檢察機關指控,自2009年以來,被告人段某某依次成立蘭州某商貿有限公司、蘭州某投資擔保公司、蘭州永登某小額貸款公司、甘肅某商貿有限責任公司等多家公司,出資籌建“蘭州某某商會”并出任會長,通過拉攏腐蝕銀行高管,先后向22家銀行機構騙取貸款3.08億元從事高利放貸活動,非法獲取高額利息。段某某依托公司,招募社會無業(yè)人員王某某等17人,采取非法拘禁、威脅恐嚇、強行轉賬或強行過戶房產(chǎn)等暴力手段追討債務,大肆實施違法犯罪活動,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段某某為組織領導者,被告人王某某、瞿某某、石某某為骨干成員,被告人曹某某、郭某某、羅某某等11人為積極參加者,被告人韓某某、朱某某、崔某某等6人為一般參加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犯罪組織共涉嫌實施高利轉貸、非法侵入住宅、非法拘禁等犯罪事實91起,涉及罪名10項,非法斂財達3.03億元,作案時間長達10年之久,嚴重影響了當?shù)亟?jīng)濟、金融、社會生活秩序,社會影響極為惡劣。
        據(jù)悉,在案件偵查階段,城關區(qū)檢察院成立了以檢察長為組長的專案組,派員提前介入引導公安機關偵查取證,多次與公安機關召開案件研判會,共提出繼續(xù)補充偵查意見60余條,確保案件依法快偵快捕。在審查起訴階段,專案組加班加點全面細致審查案卷,共閱卷200余冊,撰寫審查報告80余萬字;辦案中,該院堅持從嚴從快辦理,專案組邊審查案卷材料邊補充證據(jù),爭取在一個月內提起公訴;同時,該院充分發(fā)揮訴訟監(jiān)督職能,共追加漏犯1人。針對案件暴露出的銀行重大經(jīng)營管理漏洞及風險問題,向6家相關單位發(fā)出檢察建議,督促有效做好風險防范。
       庭審前,專案組全面梳理證據(jù)材料,積極參加法院庭前會議,分析研判庭審中的各種問題,制定詳盡的出庭預案,為順利開庭打下堅實的基礎。
      因該案案情重大復雜、涉案人員多,庭審預計持續(xù)一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