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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耐心釋法 當事人服理交車

責任編輯:孔令聞 發(fā)布時間:2021-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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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7日下午,金昌中院民二庭干警頂著烈日,指導案件當事人辦理貨車交接手續(xù)。

    2018年6月,某倉儲物流公司貨車在運送貨物途中發(fā)生交通事故,該公司將貨車交由某汽車修理公司修理,承保貨車車損險的保險公司向某汽車修理公司代付18萬余元修理費。某汽車修理公司將貨車修理完畢后,通知某倉儲物流公司貨車實際修理費為28萬余元,要求支付差額10萬余元。某倉儲物流公司對該修理費不認可,雙方遂發(fā)生糾紛。糾紛發(fā)生后,貨車在某汽車修理公司停放至今。

    主審法官在二審?fù)徑Y(jié)束后向雙方當事人指出,貨車停放近2年已造成巨大損失,不論最終裁決由哪方承擔損失,當務(wù)之急是盡快交付修理好的貨車以阻止損失繼續(xù)發(fā)生和擴大。經(jīng)過長達2個多小時的耐心疏導,雙方當事人接受了主審法官的意見。隨后,民二庭干警到達現(xiàn)場指導當事人交接了貨車。

    “審判理念為民、審判程序便民、審判結(jié)果護民”一直是民商事審判工作的切入點和落腳點。金昌中院民二庭在工作中不斷延伸司法服務(wù)半徑,積極踐行為群眾辦實事的莊嚴承諾,推動隊伍教育整頓工作走深走實。